張貼日期: 2026-03-18 17:24:05 點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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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115年2月25日中市身障藝安字第1150225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 三、參加對象:凡身心障礙人士領有殘障手冊者或陪伴者含家屬長照社工機構相關人士。 四、參加組別:社會組-年滿26歲以上,一般組-8歲以上至25歲以下均可報名參加。 五、本案聯絡人:臺中市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黃老師,04-2237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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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檔案 | 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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